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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关于执行《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咨询管理规范》及咨询地点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5 点击数:1808

各有关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即日起全面按照《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咨询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具体内容及操作指南见附件)要求开展注册咨询工作,停止原周四公开日的咨询方式。根据《规范》要求,处于发补状态的产品针对补正资料通知单进行现场咨询和网上咨询的,需要通过中心官方网站(
www.cmde.org.cn)审评咨询专栏提交咨询申请,经主审确认后进行。
  另外,由于中心即将搬迁新址,自2017年2月20日起,经网上预约的现场咨询地点暂时调整至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B3座504室。
  特此通知。


附件: 1.《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咨询管理规范》(下载
    2.技术审评咨询平台操作指南(
下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2017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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